張春蘭,恐怕是我見過的氣質和名字最不相符的女孩子了。她這個人從頭到腳都是不協調,整天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嚼著口香糖滿樓道調戲其他女孩,如果不是我們的初次相遇是在書局,我估計會完全把她當作一個小痞子。 她每週五都會在這裡看書,看到快要打烊才背起書包離開。只看,不買。一本看完需要兩周,有的需要更長時間。乾乾淨淨站在書架旁,有時會盤腿坐在地上,所幸她的學校制服是長褲而非短裙,不然我可能要更加挪不開眼睛了。 觀察她可比看書有意思多了。 她突然看向我,圓圓的眼睛就那麼直勾勾的盯著,我正不知道把眼神擺在哪裡時,她又笑著回過頭。完全背對著我繼續看書。 我只能強迫自己看書來擺脫這一陣陣的被現場抓包的羞恥感。 一個拉鍊叮叮噹當響著的書包從我餘光中滑走過去。從她剛剛站著的地方我看到一本倒著夾在中間的書,其中有一頁大大的翻折著—-- 「她就像我生命裡記憶最深刻的時間裡的一根稻草一樣,我不知道她算是壓垮駱駝的那根稻草還是救命的稻草,總之她那樣重要。」 這年頭還有人隨身攜帶鉛筆。 「先生,我們拆封過的書可以免費閱讀,但是不能夠折頁和塗畫的耶。」書局的店員不滿的看著這一條看起來被指甲狠狠加固過的折痕和這句話下方的鉛筆印記。 我拿著這本付過錢的被拆封了的舊書走出門外時,她正從對面的便利店出來。 「送你了,我不看韓寒。」 除了在書局,我很難知曉她的其他行蹤,似乎孤身一人,又好像有一些擁護者。我自掏腰包買下的她做了標記的書,每次都有不一樣的孩子站在書店對面等著我拿著書推門出來。 小姑娘頭髮故意梳的毛毛躁躁,耳朵上掛著亂七八糟的耳環,指甲上塗著的色彩想要抓住別人眼球。男生騎著自行車大老遠的吹著口哨我面前突然刹車。 「大春讓我來拿書。」 之後的每個週六,她都穿著一身便服坐在我身邊寫著一些我已經看不懂的作業。她的每一本書的扉頁都用鉛筆工工整整的寫著名字和日期,鉛筆盒裡有著五顏六色的鉛筆。 我很難把她和那些小混混一樣的孩子歸為一類。 雖然在故意使壞的時候毫不在意的表現出算計的眼神,就好像在示威一樣。 「我知道你喜歡這套。」 她的這些小把戲真讓人著迷。尤其在書局,她這麼乖巧,有時看書累了會靠在我肩膀上,或者枕著我的腿尋找最舒服閱讀的姿勢,把溫熱的呼吸鋪灑在我的大腿上,當我刻意呼吸平復情緒時,書本邊緣沒有遮住的嘴角明顯露出狡黠的弧度。我得以認真的看了她的臉,有一兩個痘印的飽滿的額頭,看書時明亮的黑色眼珠,小小的嘴唇,圓圓的下巴,偶爾露出的雙下巴也有溫柔的弧度,脖頸是青春少女的粉嫩光采,胸部,有些出人意料。 我努力回憶她。穿著我的襯衣,跳來跳去時襯衫的下擺會從她的裙子邊緣冒出來,不過,我們都不在意這些。我們像在書局那樣躺在沙發上,襯衣扣子之間的紡錘形空隙讓我看到了大把的春光。 我吻了她的嘴唇。小心翼翼的。 接下來的週五,她沒有出現。週六的晚上,她穿著校服,拉鍊拉到頂端遮住了脖子。 「能幫我個忙嗎?」 星期一給單位請了假,整個下午,我都在她的學校和她班主任喝茶。我從不知道她居然還是打架的一把好手。她一個巴掌把那男孩打得鼻血直流,那男孩也沒敢還手,脖子上掛彩的地方是被女孩子的指甲撓的。再看她,對我轉身溫柔地笑,脊樑骨有一陣寒意,那樣害怕的感覺就像她當時用鉛筆直直的逼近我的眼睛時一樣。 她最後一次來我家裡時,把校服外套扔在一邊,撅著屁股趴在茶几上用鉛筆簌簌的寫著什麼。我坐在她身邊用手玩弄著她的馬尾辮,她發出咯咯的笑聲,轉臉在我嘴唇上留下柔柔的親吻。 我說,之後別來找我了。 我仍然記得長長的馬尾甩打在我臉上的癢癢的、火辣辣的頭髮香氣。她把我買給她的第一本書丟在我身上,緊緊捏著手中的鉛筆,筆芯尖銳得仿佛馬上要紮爆我的眼球。 「婊子和戲子的真面目都是不能被人知道的,對吧?」 她的這一句,堵住了我原本準備好的一系列冠冕堂皇的分手藉口,我所表演出的一切紳士風度和大人模樣都被擊打得粉碎。 如果不是我無意間看到失去扉頁的這本書,如果不是我看到這些年一直沒有消失的印記,如果我沒有拿起鉛筆塗抹,如果不是這三個字,我可能不會像現在這麼思念她。 我現在想想最後悔的是當時她親吻我時,我沒有解開她的扣子,反正在這校服襯衣之下的粉紅的胸脯遲早會有人觸碰,為什麼不能是我? 她帶走了寫著字的扉頁,她只帶走了這一張。 「唐璜 購於2010年4月23日」 - To Be Continue - more in 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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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謝 謝 《Her Story》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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